绵阳市低保底限标准是多少?
09-11     浏览量:56
绵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700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500元/月。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按低保标准低限1.3倍确定,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91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650元/月。
申请条件
持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包括:1.配偶;2.未成年子女;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申请农村低保。根据核定的收入,城乡低保实行补差,以家庭为单位,不足到保障标准补足到保障标准。
特困人员申请标准
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项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可认定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金,按照基本生活标准发放,集中供养的发放至机构统筹、分散供养的通过“一卡通”发放至个人。
附:绵阳市低保网上申请方式
绵阳市低保线下办理所需材料
绵阳市低保线下办理网点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