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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3年高中阶段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08-17     浏览量:58

一、普通高中

1、政策梳理

(一)国家助学金

(二)民族自治地方免学费及免费教科书

(三)非民族地方免学费

(四)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

2、政策简介

(一)国家助学金

对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省平均资助比例约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30%。

标准及申请方式: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一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分为2一3档)。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年9月向学校申请。

(二)民族自治地方免学费及免费教科书按当地普通高中收费标准,免除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共51个县)公办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学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在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按公办普通高中学生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符合条件的学生入校后直接免除学费及教科书费。

(三)非民族自治地方免学费免除非民族自治地方公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民办学校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全省平均资助比例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30%。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年9月向学校申请。

(四) 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普通高中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民办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具体项目、申请时间和办理流程,可向就读学校咨询。

二、中等职业教育

1、政策梳理

(一)国家奖学金

(二)国家助学金

(三)免学费

(四)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

2、政策简介

(一)国家奖学金

对象: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生中学习成绩优异、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全国每年奖励2万名

标准及申请方式:每生每年6000元。按学年进行申请,每年9月向就读学校申请,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同时,中等职业学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二)国家助学金

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0%确定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原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四川省藏文学校、四川省彝文学校一、二年级学生和“9+3”一、二年级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享受范围。

标准及申请方式: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一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分为2一3档)。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年9月向学校申请。

(三)免学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非戏曲表演专业的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均可享受免学费政策。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标准执行。符合条件的学生入校后直接免除学费。

(四)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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